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开选聘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员的通知
皖教秘人〔2022〕56号
各市、县(区)教育(体育)局,省属公办高职高专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提升专业能力,省教育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聘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范围、岗位及人数
1.面向省内各市、县(区)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省示范高中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聘中学数学、中学思想政治、中学化学、中学历史、中学物理、中学生物教研员各1名,共6名;
2.面向省内各市、县(区)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聘学前教育教研员1名;
3.面向省内各市、县(区)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办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聘职业教育教研员1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有团队奉献精神,自觉为提高教育科研工作质量贡献智慧;
5.教研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
6.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专业条件
1.中学数学、中学思想政治、中学化学教研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科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高级教师职称,有10年以上相应学科教学、教研工作经历,至少完成一个完整的普通高中学段教学环节。
2.中学历史、中学物理、中学生物教研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科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一级教师职称,有6年以上相应学科教学、教研工作经历,至少完成一个完整的普通高中学段教学环节。
3.学前教育教研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科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或相近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和一级教师以上职称,有6年以上相应教学、教研工作经历。
4.职业教育教研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职或高职院校教师资格,高级讲师或高职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有10年以上职业院校一线教学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5.其他事项:
(1)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德才表现和业务条件特别优秀的,可择优比选直接选聘;
(3)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聘:
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
违反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并受过处分的;
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处分期未满的;
干部人事档案重要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
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属于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能流动的其它情形。
四、选聘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初审、专业发展评价、资格复审、专业测试和答辩、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5月20日。
2.报名材料:
(1)个人《公开选聘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盖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和现任职称聘任证书等;
(3)所在单位同意推荐证明(盖章);
(4)获奖证书、课题成果(立项、结题和学术交流等相关支撑材料);
(5)论文(需提供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
以上材料需以PDF格式报送,按序列出材料清单。凡不按要求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能清晰辨认的视为无效材料。
3.报名方式:请将个人报名表连同其他所需材料发到邮箱:jiaokeyuan@ahedu.gov.cn。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初审,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资格初审结果将在安徽教育网公布。
(三)专业发展评价
专业发展评价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按照各岗位取前3名确定进入专业测试和答辩环节人选。
(四)资格复审